一、無需辦理CCC認證的條件為:
1、 外國駐華使館、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物品。
2、 香港、澳門特區政府駐內地官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自用的物品。
3、 入境人員隨身從境外帶入境內的自用物品。
4、 政府間援助、贈送的物品。
符合這些條件的《目錄》中的產品,無需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,也不需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。
二、免于辦理CCC認證的條件為:
1、為科研、測試所需要的產品。
2、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所需的零部件。
3、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所需的產品。
4、工廠生產線/成套生產線配套所需的設備/部件(不包括包公用品)。
5、僅用于商業展示,但不銷售的產品。
6、暫時進口后需退運出關的產品(含展覽品)。
7、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零部件。
8、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。
符合這些條件的《目錄》中的產品,生產廠商、進口商、銷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關質檢機構提出申請,并提交相關的申請書、證明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承擔書、產品符合性聲明(包括型式試驗報告)等資料,經批準獲得《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》后,方可出廠銷售、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。